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60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艾
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3号),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艾为电子”)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4,18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76.5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01,044,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3,035,261,414.6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全部到账并经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4-00042 号《验资
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
2023 年 11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艾为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
创板上市公告书》及《艾为电子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与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状态
上海艾为微电子技术 本次注销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121939323310888
有限公司
艾为电子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121928744310666 存续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存续
艾为电子 8110201013001344792
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存续
艾为电子 8110201013501352188
分行
艾为电子 中国银行上海市吴中路支行 439081861450 存续
上海艾为半导体技术 存续
上海银行闵行支行 03004644696
有限公司
艾为电子 上海银行闵行支行 03004644378 存续
上海艾为微电子技术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存续
446885714103
有限公司 市闵行支行
上海艾为微电子技术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存续
8110201012101685873
有限公司 分行
上海艾为微电子技术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 存续
03005501767
有限公司 分行
上海艾为微电子技术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存续
121939323310118
有限公司 分行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备注
上海艾为微电子技术有 本次注销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121939323310888
限公司
鉴于公司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将项目结余资金
202,054,583.93 元从项目实施主体上海艾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退回至母公司
募集账户,并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将结余资金 202,050,000 元以增资款的方式转
入实施主体上海艾为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近日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项目节余的资金利息 346,239.83 元用于补流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