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4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艾
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4,18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76.5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01,044,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35,261,414.6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全部到账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
第 4-00042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序 总投资额 使用募集资金投
号 项目名称 (万元) 入金额
(万元)
1 智能音频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44,164.59 44,164.59
2 5G 射频器件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21,177.05 21,177.05
3 马达驱动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36,789.12 36,789.12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0,824.76 40,824.76
5 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73,858.20 73,858.20
6 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246,813.72 246,813.72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全部超募资金 47,220 万元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 2023 年 5月 11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47,747.45 万元,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47,220 万元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剩余资金以自有资金补足。具体项目如下:
总投资额 使用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入金额
(万元)
1 高性能模拟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47,747.45 47,220.00
合计 47,747.45 47,220.00
三、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
因和操作流程
(一)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1、公司的募投项目支付款项中包括研发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员工报销等费用。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的相关支出涉及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薪酬费用以及差旅费等员工日常报销的小额零星开支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频繁,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该等费用会出现大量小额零星支付的情况,不便于日常募集资金管理和账户操作,也不利于相关研发费用的归集与核算。同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支付人员薪酬需要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研发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其他账户统一划转。
2、公司部分研发募投项目支出中包含公司集中采购的材耗、试制测试、光罩及研发相关其他支出,一次支付请款明细可能涉及多个项目,同时募投项目涉及多个实施主体,无法用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为了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及采购效率,公司将以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
3、公司部分研发募投项目支出中包括设备和软件等业务,可能需要通过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的模式支付,根据募集资金专户监管要求,募集资金专户不能作为保证金为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进行担保,为了符合合同支付方式要求,公司将以信用或自有资金进行担保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到期满足兑付条件时,由自有资金账户进行兑付,兑付当月由募集资金专户划款至自有资金账户等额置换。
(二)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确保部分自有资金合规、有效地用于募投项目,上述拟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规范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研发部门统计的募投项目投入工时以及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的研发人员薪酬情况进行募投项目人工费用归集,根据材耗、试制测试、光罩及研发相关其他费用对应的项目信息进行募投项目归集。财务部汇总上述费用,按月编制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汇总表,履行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
2、财务部按月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编制成置换申请表,经公
司付款流程审批,于当月末向银行提交资金划拨指令,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同意后,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一般存款账户。
3、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合同条款和经审批的付款申请单要求,以信用或自有资金进行担保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财务部按月编制未到期的以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台账,在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到期时由自有资金兑付,当月编制置换申请表,经公司付款流程审批,于当月末向银行提交资金划拨指令,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同意后,由募集资金专户划款至指定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等额置换。
4、公司建立募集项目使用情况台账,台账中应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时间、金额、账户等信息。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公司未来运营情况,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