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5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其中修订后的《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关联交易 决策制度》《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对外担保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监事会 议事规则》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 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具体如下:
一、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1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艾为电子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艾为电子技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或“本公司”)、股东 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定,制订本章程。 程。
2 第三条 公司系由上海艾为电 第三条 公司系由上海艾为电子技
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
“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 司”)依法整体变更,以发起设立的
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并在 方式设立;并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 理局(以下简称“上海工商局”)上
简称“上海工商局”)注册登 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记,取得营业执照。有限公司 得营业执照。有限公司原有的权利
原有的权利义务均由本公司 义务均由本公司承继。
承继。
3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
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
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
供必要条件。
4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 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
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 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
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 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
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拟购买 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
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5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
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不
购本公司的股份: 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但是,有下
…… 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 ……
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份的其他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 公司合并;
本公司股份。 ……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
司股份。
6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
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 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
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 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和
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
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
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
第一款第(三)项、第(五) 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 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
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方式进行。
7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 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公司持有 5%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
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 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股份 5%
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 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 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
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 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 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
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 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
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 因购入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
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 受6个月时间限制以及有中国证监
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 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 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
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
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
诉讼。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 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 权性质的证券。
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本条第一款
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
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
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
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
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
承担连带责任。
8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 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公司的控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
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 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
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
当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
…… ……
9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 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
权: 权:
…… ……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第四
规定的交易及担保事项; 十二条规定的交易及担保事项;
……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
…… 持股计划;
……
10 第四十一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 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一)公司
(提供担保除外)达到下列标 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达到
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 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
审议: 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 (一)(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
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 (二)(2)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
市值的 50%以上; 值(指交易前 10 个交易日收盘市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 值的算术平均值,下同)的 50%以
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