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5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
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32,228,487.98 元;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8,349,084.62 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66,000,000 股,以此计算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32,8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 46.06%。2021 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公司经营及资金情况、股东回报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前提下制定的。
(2)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完整,分配比例明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利润分配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大股东套现或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
因此,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没有实质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