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5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41 万股,发行价为
每股人民币 27.4 元,共计募集资金 42,223.4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155.64 万元
后的募集资金为 39,067.76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9 日
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3,176.72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5,891.0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4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5,891.04
项目投入 B1 21,082.7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433.15
项目投入 C1 3,480.90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37.25
项目投入 D1=B1+C1 24,563.6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570.40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1,897.7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1,897.76
差异 G=E-F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
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与建设银行罗湖支行、2021
年 7 月 12 日与民生银行桃园支行、2021 年 7 月 12 日与招商银行四海支行、2021 年 7 月
12 日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2021 年 10 月 13 日与招商银行广州万博支行、2021 年 10 月 13
日与招商银行武汉雄楚支行、2021 年 11 月 1 日建设银行北京永安支行、2021 年 10 月 15
日与招行上海虹桥天地支行、2021 年 10 月 14 日与招行西安朝阳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11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 4425010000280003144 6,082,913.34
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园 633140691 14,509,704.47
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四海支行 755913787510503 0.0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79190078801400002186 50,040.16
红树湾支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 44250100002800003209 95,729.22
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万博支行 120918656410660 32,620.4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雄楚支行 127906217410618 33,381.7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安 11050162530000001177 117,361.47
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桥天地 755951173810502 604,407.81
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朝阳门支 129913047610919 265,676.60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 44250100002800003242 185,768.65
支行
合 计 21,977,603.98
注:募集资金结余余额 118,977,603.98 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21,977,603.98 元差异
97,000,000.00 元,系公司为了提高资金的收益,利用暂未使用的闲置资金购买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所致。具体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类 购买日期 产品名 金额 终止日期 截至期末 受托机构名
型 称 是否赎回 称
保本浮 上海浦东发
动收益 2023/9/2 结构性存 30,000,000.00 2024/3/24 否 展银行股份
型 5 款 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
固定收 大额存单 中国民生银
益类非 2022/1/2 (可转 30,000,000.00 2024/1/20 否 行股份有限
保本净 0 让) 公司桃园支
值型 行
固定收 大额存单 中国民生银
益类非 2022/6/2 (可转 20,000,000.00 2025//6/2 否 行股份有限
保本净 0 让) 0 公司桃园支
值型 行
固定利 2023/12/ 3 个月定 17,000,000.00 2024/3/7 否 徽商银行深
率类 7 期 圳龙岗支行
合 计 -- -- 97,000,000.00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利润,不进行单独财务评价。本项目实施完成后,效益主要体现为公司整体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的大幅提高,有利于公司开发新产品,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带来潜在经济效益。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后,信息系统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收入,但将大幅度提高公司决策能力和运营管理效率,提升信息、数据收集和分析能力,强化业务操作透明度和公司监管纵深,为公司业务高速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不仅为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资金保证,而且将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减少财务费用,优化公司财务结构,从而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