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3-057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轻松”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3年 11月 3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3年
11 月 8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 19 楼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马学军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 意提名马学军先生、汪荞青女士、刘志华女士、吴安鸣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会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马学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汪荞青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提名刘志华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提名吴安鸣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董
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9 )、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梁文昭先生、李勇先生、陈晓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梁文昭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梁文昭先生、李勇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陈晓峰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与会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梁文昭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李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提名陈晓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同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确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
关联董事马学军,汪荞青,刘志华,吴安鸣、梁文昭、李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同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关联董事马学军、刘志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2)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