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2-008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轻松”或“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2年 4月 11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2年 4月
21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 19 楼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马学军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1)。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高管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关联董事马学军先生、
刘志华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关联董事马学军先生、
刘志华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
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
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
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
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关联董事马学军先生、
刘志华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二十二)审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