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2-006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胜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1,699,201.96 美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7、2018 年度对 Gentek 的应收账款和发出
商品累计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由于本次诉讼尚处于一审判决上诉期内,
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后续全部或部分收回相应损
害赔偿金额及判决利息,预计可能对公司2021年度或以后年度的利润产
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具体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8 月 30日,因与 Gentek Media,Inc.(以下简称“Gentek”)就相关货物
退回事宜产生纠纷,公司子公司深圳市体之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体之源科技”)以买卖合同违约及欺诈为由在美国加州圣伯纳迪诺法院向 Gentek、
OBM Distribution Inc.公司和 Gene Szeto 个人(Gene Szeto 为前述两家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提起诉讼,诉求主要为关于四份送货单涉及的合同违约及欺诈。Gentek
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正式应诉并提出相关反诉。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本案
开庭时间由原定 2020 年 4 月 20日延至 2021 年 11月 22日。
本次诉讼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年 7月 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美国加州圣伯纳迪诺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1、支持原告体之源科技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 Gentek、OBM Distribution
Inc.公司和 Gene Szeto 个人向原告支付金额共计 1,699,201.96 美元,具体包括以
下:
(1)损害赔偿金额 1,235,143.00 美元;
(2)年利率 10%的判决利息,金额 452,385.36美元;
(3)诉讼成本 11,673.60 美元。
2、承担判决生效之日起算年利率 10%的判决利息,直至全额支付。
3、驳回被告(反诉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于 2017、2018 年度对 Gentek 的应收账款和发出商品累计全额计提了
坏账准备。由于本次诉讼尚处于一审判决上诉期内,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后续全部或部分收回相应损害赔偿金额及判决利息,预计可能对公司 2021 年度或以后年度的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具体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