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1-010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 19 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普通股股东人数 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1,741,20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1,741,20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67.7177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7.7177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马学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黄骁睿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常务副总经理范秀莲女士、副总经理兼企划部总监陈晴先生、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张大燕女士列席;副总经理贺小潮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1,741,20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比例
数 (%) (%)
普通股 41,741,20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1,741,20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1,741,20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 关 于 公 司 4,959 100.00 0 0.0000 0 0.0000
2021 年半年度 ,159 00
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
2 《关于使用闲 4,959 100.00 0 0.0000 0 0.0000
置募集资金与 ,159 00
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议案 2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4 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表决通过;议案 1、2 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1/2 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叶凯、汪玖涛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
报备文件
(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