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1-004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轻松”或“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下同)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965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41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7.4 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22,234,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3,323,585.91 元(不含税)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8,910,414.09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全
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43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8,910,414.09 元,根据募投资金使用情况,预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进行为期 12 个月的现金管理,总计用于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具体使用会根据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和银行理财产品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同时,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综上,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公司将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及日常生产经营,同时保证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流动性的情况下购买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产品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约定的银行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闲置自有资金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结存金额,在授权的额度范围内,将闲置部分分笔进行现金管理,最高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本数),最长期限不超过 1 年(含一年),在该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闲置自有资金
理财产品最高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在该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五)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中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理财产品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购买理财产品业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属于现金管理范畴,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决议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董事会审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董事会审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
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安信证券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议案还需提交倍轻松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