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3-059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湖智脑”)
持有公司股份 14,501,9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04%。
本次解除质押和质押完成后,新湖智脑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14,460,000 股,
占其持股总数的 99.71%,占公司总股本的 12.01%。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接到公司股东新湖智脑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
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新湖智脑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362,5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5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0%
解除质押时间 2023 年 10 月 13 日
持股数量 14,501,910
持股比例 12.04%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13,80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95.16%
剩余被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1.46%
注:1、上述数据比例均以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持股数计算所得。
2、上表中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剩余被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剩余被质
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包含本次质押股份的数量。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新湖智脑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已用于后续质押,
具体详见本公告“二、股份质押情况”。
二、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股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为控 本次质押 是否为 是否补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押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名称 股股 股数 限售股 充质押 始日 期日 用途
比例 比例
东
北京银
2023 质权人
行股份
新湖 年 10 申请解 融资
否 660,000 否 否 有限公 4.55% 0.55%
智脑 月 13 除质押 担保
司嘉兴
日 之日止
分行
合计 - 660,000 - - - - - 4.55% 0.55% -
注: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且相关股份
不具有潜在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持股 累计质押 已质押股份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未质押股
持股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名称 比例 数量 中限售股份 份中冻结 份中限售 份中冻结
比例 比例
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新湖
14,501,910 12.04% 14,460,000 99.71% 12.01% 0 0 0 0
智脑
合计 14,501,910 12.04% 14,460,000 99.71% 12.01% 0 0 0 0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