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3-007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稀释及主动减持致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湖智脑”)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1,968,844 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减少到14.41%。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第一大股东股份变动,不会使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仍无控股股东。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8 日收到
公司股东新湖智脑发来的通知,新湖智脑自 2022 年 12 月 7 日至 2023 年 2 月 8 日期
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 423,4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1%,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MA27U0HK21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出资额:13,333.33 万人民币
(5)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芹江东路 288 号 3 幢 404 室
(6)执行事务合伙人:海南慧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被动稀释变动情况
2022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就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归属办
理归属登记而新增的 115,650 股 A 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 76,000,000 股增加至 76,115,650 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30 号),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2023 年 2 月 6 日,公司就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而新增的 6,944,444 股 A 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完成股份登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76,115,650 股增加至83,060,094 股。
因上述股票激励计划办理股票归属登记、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等因素,导致公司持股 5%以上第一大股东新湖智脑所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动稀释 1.39%。
3、主动减持变动情况
名称 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 住所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芹江东路 288 号 3 幢 404 室
人基本信息
权益变动 2022 年 12 月 7 日至 2023 年 2 月 8 日
时间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种类 (股)
权益变动 2022 年 12 月 7 日 人民币
明细 集中竞价 至 普通股 423,441 0.51
2023 年 2 月 8 日
合计 - - 423,441 0.51
备注: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该变动比例按照变动前总股本 76,000,000
股计算为 0.56%;按照变动后总股本 83,060,094 股计算,股份变动比例为 0.51%;被动稀释股份变动比例为 1.39%;主动减持与被动稀释导致的股份变动比例合计为 1.90%。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新湖智脑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持有股份 12,392,285 16.31 11,968,844 14.41
新湖智脑 其中:无限 12,392,285 16.31 11,968,844 14.41
售条件股份
1、变动前的持股比例按照公司当时总股本 76,000,000 股计算,变动后的持股比例按照公司现有总股本 83,060,094 股计算,以上所有表格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及主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3、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第一大股东股份变动,不会使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仍无控股股东。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5、本次权益变动后,新湖智脑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及新湖智脑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02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