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1-004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杭州宏华软件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及增资金额: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宏
华数科”)拟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杭州宏华软件有限
公司进行增资,主要用于“年产 2,000 套工业数码喷印设备与耗材智能化工厂建
设项目”的实施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8 号),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华数科”)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9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30.2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57,532.00 万元,扣除与发行
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192.01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0,339.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366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7 月 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50,339.99 万元少于《杭州宏华数码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91,670.00 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
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7 月 17 日披露的《宏华数科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 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 金金额
年产 2,000 套工业数码喷印设备
1 与耗材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 50,500.00 50,500.00 30,000.00
工业数码喷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2 项目 6,170.00 6,170.00 5,000.00
3 补充营运资金 35,000.00 35,000.00 15,339.99
合计 91,670.00 91,670.00 50,339.99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及影响
上述“年产 2,000 套工业数码喷印设备与耗材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的实施主
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宏华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称“杭州宏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向杭州宏华增资用于该项目的实施,30,000.00 万元计入杭州宏华注册资本,新增投资额将视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分期投入。增资完成后,杭州宏华的注册资本由 7,700.00 万元增至 37,700.00 万元,公司对杭州宏华的持股比例仍为100%。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本次向杭州宏华增资的款项到位后,将存放于杭州宏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对杭州宏华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管。
本次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全资子公司,符合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增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稳步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杭州宏华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增资期间对其生产经营
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宏华软件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7,700.00 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灵桥镇羊家埭路 7 号 2 区 1 幢 101 室(滨富
合作区)
4、法定代表人;金小团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用设备销售;专业设计服务;面料印染加工;机械设备租赁;染料制造;染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设备修理;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杭州宏华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总资产 10,317.21
净资产 4,438.14
净利润 -61.65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向杭州宏华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年产2,000 套工业数码喷印设备与耗材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建设。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杭州宏华增资是基
于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杭州宏华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综上,全体监事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该事项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浙商证券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