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
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成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大华国际共有合伙人 37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 人,其中 5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3 年,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4,909.9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42,181.7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3,046.25
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9 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7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
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1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以上处理均不在该所执业期间)。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开始从 开始在北京 近三年签
项目组 注册会 事上市 大华国际会 开始为本公 署/复核上
成员 姓名 计师执 公司审 计师事务所 司提供审计 市公司审
业时间 计时间 执业时间 服务时间 计报告情
况
项目合伙 近三年签
人/签字注 李俊 2013 年 2016 年 2023 年 9 月 2023 年 署上市公
册会计师 2 月 1 月 司审计报
告 4 家
近三年签
签字注册 聂美容 2005 年 2009 年 2023 年 9 月 2023 年 署上市公
会计师 12 月 10 月 司审计报
告 0 家
质量控制 2022 年 2010 年 2023 年 12 近三年复
复核人 王晓明 9 月 1 月 月 2023 年 核的上市
公司 5 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公司 2023 年年报及内控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北京大华国际协商确定 2024 年度年报及内控审计费用等事项。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2023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评价,对选聘程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证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