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1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1年2月24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302.0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00%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1 年 2 月 24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
授予条件的 514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30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4.45 元/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2 月 9 日至 2021 年 2 月 18 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2 月 19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二)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事项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授予条件具体如下: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
况,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2 月 24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14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30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24.45 元/股。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
事会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2 月 24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14 名激励对
象共计授予 30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24.45 元/股。
3、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2 月 24 日,该授予日的确定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2)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6)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2 月 24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14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30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24.45 元/股。
(四)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2 月 24 日。
2、授予数量:302.00 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00%。
3、授予人数:514 人。
4、授予价格:124.45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40%
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数量 占授予总 占公司总股
(万股) 量的比例 本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赵坤 中国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2.00 0.53% 0.03%
肖勇 中国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3.50 0.93% 0.05%
彭志杰 中国 财务总监 2.00 0.53% 0.03%
庄丽华 中国 董事会秘书 2.00 0.53% 0.03%
刘洪磊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3.00 0.80% 0.04%
贾承晖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3.00 0.80% 0.04%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286.50 75.99% 3.79%
(合计 508 人)
首次授予合计 302.00 80.11% 4.00%
三、预留部分 75.00 19.89% 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