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3-023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 人,注册会计师 1,49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1 年度业务收入为 36.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6.9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54 亿元。2021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 家,收费总额 4.5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
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 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人次、
监督管理措施 2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5 人次和纪律处分 0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梅秀琴女士,200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刘宇先生,200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庞博先生,200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 年经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批复转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18 年第二次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 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含财务报告审计费为 60 万元和内部
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2022 年度审计费用较 2021 年度变化超过 20%,系按照
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如下:
2022 年 2021 年 增减(%)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60.00 60.00 0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20.00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3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财务和内部控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 2023年度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报董事会审议表决并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证券期货业从业资格,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三) 董事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3 年度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续聘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