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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安新材: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15

悦安新材: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786        证券简称:悦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9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安新材”或“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2 年 1 月 1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美红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2 年 1 月 13 日至 2022 年 1 月 2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
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10)。

    5、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 年 1 月 2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2)。

    8、2022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3 年 7 月 2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公司已完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

    11、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3 年 11 月 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公司已完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

    13、2024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作废原因

    1、个人离职原因及归属期到期未归属原因

    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在归属时放弃归属的
合计 6.10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5人已离职,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 0.526 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4 人合计 4.608 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期到期未归属,作废失效;合计作废 11.236 万股。

    2、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原因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
计报告[2024]0011002736 号,202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和营业收
入均未达到《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触发值,因此,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3.44 万股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共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4.676 万股。本次作废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 167 人变更为151 人,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7.92 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作废合计 54.676 万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法准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悦安新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关于本次作废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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