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6 证券简称:悦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4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 任期将于2022年6月15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西悦安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开 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 名。经公司董事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李上奎先生、于缘宝先生、王兵先生、李博 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魏飞先生、曾德长先生、李 美红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魏飞先生、李美红女士、曾德长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其中李美红女士为 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宋艳女士、蔡巍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 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的其他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 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 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 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附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上奎先生: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副主任技师,中国钢结构协会粉末冶金分会专家委员、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为《纳米氧化铝》《纳米氮化硅》国家标准的制订人之一;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老师;曾获得江西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广州市科技进步三等奖、中山市科技进步二等奖、赣州市科技进步三等奖、赣州市第二届“十大科技创新人物”、“改革开放40年赣南风云人物”、多次获得赣州市“十大年度经济人物”等荣誉,发表过多篇医学领域、材料领域论文。1989年9月至2009年10月任广州番禺区人民医院遗传室主任,2003年9月至2013年3月任中山市岳龙超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工程师。
2、王兵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微米级羰基铁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羰基铁粉》《纳米铁粉》国家标准的制订人之一,参编著作《中国镍钴冶金》(2000年);1995年获得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科技进步四等奖(部级),2004年获中国有色金属建设协会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部级),2006年获中山市科技进步三等奖,2008年获得中山市科技进步二等奖,2011年获江西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2004年11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2017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工程师。
3、李博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首届创新领军工程博士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纳米二氧化锡》国家标准的制订人之一,新材料领域发表多篇专业论文,2011年获江西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高压循环羰基铁粉生产技术的研发与应用),2019年起担任“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业界导师”。2010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市场部国际分部经理、市场部部长、副总经理,2016年11月起兼任董事,2019年6月起兼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工程师。
4、于缘宝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预制桩分会副理事长、专家组专家,1992年以来一直从事无机非金属材料行业的技术研发和企业管理,发表论文10余篇、获得
专利1项、作为主要参编人参编了3项国家标准、6项行业标准;1998年获得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2001年获得广东省科技新产品三等奖、2004年获得广州市番禺区政府特殊津贴、2009年获得中国水泥制品行业改革开放30年技术进步突出贡献奖、2012年获得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高强预应力管桩发展20年突出贡献奖等社会荣誉;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9年6月起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
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魏飞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长期从事气固流化床、碳纳米管及纳米功能材料、工业催化与反应过程强化新过程的研究与开发工作。1997年9月至今历任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副教授、教授;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李美红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9月至2016年11月任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地方税务局科长;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税务经理;2017年2月至2017年5月任广州东江石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6月至2021年12月任广东万丰海富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1月至今任广州孰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3、曾德长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磁性材料及器件、材料表面工程与薄膜技术、材料安全与失效分析的研究与开发工作。1996年至今在华南理工大学任教,现担任华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2020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宋艳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8月至2004年1月任惠东港口大澳塘综合码头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04年3月至2005年8月任江西赣江源食品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主管;2005年12月至2019年11月任公司财务部部长,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审计部部长,2019年6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蔡巍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4年3月至2007年12月任广州番禺超人运输设备有限公司市场部区域经理,2008年3月
至2011年11月任义乌格瑞玩具厂生产部厂长,2012年2月起任公司行政部的行政办主管,2018年11月起兼任公司广州分公司负责人,2020年2月起任公司监事。
上述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上奎、李博为父子关系,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上述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上述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