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6 证券简称:悦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3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
料已于 2022 年 4 月 3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到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
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尽力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监事会就 2021 年度工作情况出具了《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状况及 2021 年度的经营成果进行了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 年度,公司资产总额 75,241.6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92.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0,626.0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98.45%;实现营业收入 40,141.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56.56%;实现营业利润 10,606.4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6.9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861.6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70.98%。公司编制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的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均同意《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不领取薪酬。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现状及公司业绩,有利于公司稳定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宋艳女士、蔡巍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所规定的不适宜担任股份公司监事的情形。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的非职工监事任期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标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就2021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委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了《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均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88,616,492.16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
润为人民币 156,459,490.00 元。公司 2021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 日,公司总股本85,440,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264,480.00元(含 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7.85%。本次不进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 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 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 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 可持续发展,均同意《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
制度,严格按照 2021 年年度报告的格式要求,编制了 2021 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报编制过程中, 不存在公司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