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3-030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钨新能”)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62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2,893,067.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40,880,141.50 元,扣除发行费用 93,803,174.07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47,076,967.4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 351C000538 号”《验资报告》。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4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8,978,44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1.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999,894.0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32,998.74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93,466,895.34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 351C00046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
称“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447,076,967.43 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建设项目金额为 308,069,890.62 元,直接投入募投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为 512,016,477.80 元,补充流动资金 635,271,468.98 元(含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以前年度使
用募集资金 1,353,554,176.52 元,2023 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4,046,088.52 元
(不含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0 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
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1,447,076,967.43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偿还银行贷款金额 308,069,890.62
减:直接投入募投建设项目金额 512,016,477.80
减: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金额 547,513,896.62
减:手续费支出 2,772.18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7,757,572.36
加:利息收入 8,283,642.15
2023 年 6 月 30 日余额 0.00
注:1、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40,000 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一、二期)”结项,节余募集资金 8,767.33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
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2、公司于 2023 年 5 月办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工作,募集资金余额 8,775.76 万元(含扣除手
续费后的利息及理财收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使
用募集资金 2,527,333,020.47 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偿还银行贷款金额为 61,000,000.00 元,直接投入募投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为21,700,760.98 元,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金额为2,444,632,259.49 元。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以前年度使用募
集资金 2,505,632,259.49 元,2023 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1,700,760.98 元,期
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980,686,367.87 元(包含理财收入、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
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3,493,466,895.34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偿还银行贷款金额 61,000,000.00
减:直接投入募投建设项目金额 21,700,760.98
减: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金额 2,444,632,259.49
减:手续费支出 2,373.70
加:利息及理财收入 14,554,866.70
2023 年 6 月 30 日余额 980,686,367.87
注: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980,686,367.87 元,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余额 780,686,367.87 元的差异为 200,000,000.00元,系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收回的本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了《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
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1.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募集
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已经严格遵照管理制度及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截至 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
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厦门璟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璟鹭新能源”)对 2022 年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保荐
机构兴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璟鹭新能源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已经严格遵照管理制度及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存储余额 备注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