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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控技术: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4

中控技术: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3-053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1.38147 元/股调整为 7.33205 元/股。

    尚未行权的期权数量由 281.25 万份调整为 407.8125 万份。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控技术”)于 2023 年8 月23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根据《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对行权价格及数量调整的相关规定以及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配套的《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已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已经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 年 9 月 2 日,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同意公司实施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2019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事项的议
案》,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中的公司业绩考核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19 年 12 月 11 日,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中的公司业绩考核进行调整。

  3、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
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4、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新增的 2,794,000 股股份已
于 2021 年 1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2021年1月11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94,084,000元,公司总股本由 491,290,000 股变更为 494,084,000 股。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中控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5、2021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同意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行权价格从由 12 元/股调整为 11.7414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6、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7、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新增的 2,739,000 股股份已
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2022年2月28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96,823,000元,公司总股本由 494,084,000 股变更为 496,823,000 股。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中控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8、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同意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11.74147 元/股调整为 11.3814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9、2022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
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10、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新增的 2,743,000 股股份已
于 2023 年 2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上
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11、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及数量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由每股 11.38147 元调整为每股 7.33205 元,将尚未行权的期权数量由 281.25 万
份调整为 407.8125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2023 年 6 月 7 日,公司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截至目前,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542,017,018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7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5 股,共计派发现
金红利 406,512,763.50 元,转增 243,907,658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785,924,676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1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1、行权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行权价格应进行相应的调整。

  发生派息时,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
格。

  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时,调整方法如下: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以上公式,经调整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为:(11.38147 元/股-0.75 元/股)÷(1+0.45)=7.33205 元/股。

  2、股票期权数量调整

  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若在行权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应进行相应的调整。

  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时,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红利、股票拆细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经调整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未行权的期权数量为:281.25 万份×(1+0.45)=407.8125 万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调整因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所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披露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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