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3-051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控技术”或“公司”)于 2023 年8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年产 10 万台/套智能控制阀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5 年 6 月。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48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913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5.7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5,541.4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1,808.88 万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3,732.61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全部到
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08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截至期末投入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累积投入 进度(%)
1 新一代控制系统研发 435,589,800.00 446,010,838.63 102.39
及产业化项目
2 智能化工业软件研发 260,502,200.00 271,103,881.39 104.07
及产业化项目
3 年产 20 万台高精度 109,342,700.00 61,149,262.92 55.92
压力变送器项目
4 年产 10 万台/套智能 193,038,300.00 122,245,352.28 63.33
控制阀项目
5 自动化管家 5S 一站 366,892,000.00 320,973,323.24 87.48
式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6 智能制造前沿技术研 101,244,600.00 101,837,034.31 100.59
发项目
7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40,000,000.00 140,383,566.51 100.27
三、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
序号 项目名称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 年产 10 万台/套智能控制阀项目 2023 年 6 月 2025 年 6 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为了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好地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在充分考虑当前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5 年 6 月。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化,未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上述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并经审慎研究决定,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 10 万台/套智能控制阀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5 年6 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募投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实质性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控技术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