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2-050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原因:实施利润分配进行调整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结果:由 39.50 元/股调整为 39.14 元/股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控技术”)于 2022 年8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及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每股 39.50 元调整为每股 39.14 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情况
(一)调整事由
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总股本 496,823,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6 元(含税)。公司已于 2022 年 6 月 8 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确定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96,823,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6 元(含税),权益分派登记日为 2022 年 6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6
月 14 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发生派息时,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
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经调整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39.50 元-0.36
元=39.14 元/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于 2022 年 6 月 8 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作相应调整,授予价格由 39.50 元/股调整为 39.14 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六、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