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6 证券简称:国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2-009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6458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普通股股东分配 2021 年度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过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75,934,664.81 元,其中 2021 年度归属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164,859,410.41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普通股股东分配 2021 年度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458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7,416,72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0,0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 30.33%。
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兼顾了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