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4-011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聂卫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24项议案,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审核以及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2023年年度报告》和《容知日新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安徽容知日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科学决策,推进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经营管理层在2023年度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了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并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出具的评估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核查作用,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知日新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独立董事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及未来业绩增长潜力,充分考虑了公司在 2024 年度的经营计划和目标,具有合理性。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编制的《容知日新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规模、发展阶段和经营能力相适应,在考量公司发展规划、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分配政策的一致性,体现了对公司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很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5、审议讨论《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董事的岗位职责等因素,符合公司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