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2-025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
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2 年 7 月 16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聂卫华先生、贾维银先生、黄莉丽女士、姚结兵先生和罗曼曼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翔先生、张璇女士、高洪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3 名,
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翔先生、张璇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高洪波先生
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推选刘刚先生、刘兴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
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仍将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
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
附件一:董事简历
聂卫华先生,1976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
1996 年 2 月至 1996 年 7 月,任职于安徽华典天然保健品有限公司;1996 年 7
月至 1997 年 4 月,自由职业;1997 年 5 月至 1998 年 4 月,历任厦门德大食品
有限公司企划专员、西南大区经理;1998 年 6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广东华帝
集团有限公司市场管理科科长、百得事业部经理;2000 年 1 月至 2003 年 1 月,
任中山市百得燃气用具公司总经理;2003 年 2 月至 2004 年 10 月,自由职业;
2004 年 11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上海容知总经理;2007 年 8 月至 2016 年 7 月,
任容知有限执行董事、经理;2016 年 7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聂卫华先生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 26.49%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贾维银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贾维银先生,1974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2001 年 3 月至 2003 年 6 月,任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学院教师;2003 年 7
月至 2004 年 1 月,在通用电气全球研究院上海分院从事研究工作;2004 年 2 月
至 2004 年 10 月,创业筹备;2004 年 11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上海容知副总经
理;2007 年 9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容知有限副总经理;2016 年 7 月至今,任本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首席技术官。
截至本公告日,贾维银先生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 9.91%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长聂卫华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莉丽女士,1979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2000 年 9 月至 2006 年 1 月,任安徽瀚洋国贸发展公
司财务经理;2006 年 1 月至 2009 年 4 月,任安徽向日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
总监;2009 年 4 月至 2009 年 10 月,自由职业;2009 年 10 月至 2013 年 10 月,
任合肥合邦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安
徽中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5 年 1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北京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项目经理;2013 年 10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容知有限财务负责人;2016 年 7 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2016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黄莉丽女士间接持有公司 0.41%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姚结兵先生,1983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6
年 6 月毕业于暨南大学。2006 年 7 月至 2022 年 1 月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先后担
任研发经理、解决方案及营销部长、产品线行业总经理、海外国家 VP 及系统部部长,2022 年 2 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高级副总裁,主管销售和服务体系。
截至本公告日,姚结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罗曼曼女士,197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
硕士。1998 年 8 月至 2000 年 7 月,在金寨江店中学任教;2000 年 8 月至 2002
年 7 月在安徽教育学院学习;2002 年 3 月至 2015 年 4 月,在安徽广播电视台历
任记者、主持人、节目部主任;2015 年 12 月至 2017 年 12 月在中国科技大学学
习;2015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罗曼曼女士间接持有公司 0.35%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翔先生,1978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0
年 7 月本科毕业于山东大学。2000 年 8 月至 2002 年 5 月在山东工程咨询设计研
究所工作,2002 年 6 月至 2005 年 5 月在安徽三联学院任经管系教师,2005 年 5
月至 2006 年 6 月在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任实习律师,2006 年 6 月至 2016 年 12
月在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17 年 1 月至今在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律师。
截至本公告日,王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璇女士,1979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2001 年 6 月本科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2005 年 6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