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67 证券简称:博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2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153,717,830.34 元,2021 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833,590,633.07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0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6,666,667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20,000,001.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8.39%。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和资金需求计划,更好地保证了公司稳定快速的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情况。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 2021 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资金需求计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