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67 证券简称:博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2 -008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了规范公司运行,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
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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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
必要条件。(新增)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
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
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
2 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
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 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
所得收益。但是,有国务院证券监督 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
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益。但是,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 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
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
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
质的证券。 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 质的证券。
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 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
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
起诉讼。 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 起诉讼。
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
承担连带责任。 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
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资计划; 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监事的报酬事项; 监事的报酬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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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工持股计划;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
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
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
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 (四)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
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
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
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4 (六)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 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求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对外担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保事项。 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 (七)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
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求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对外担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 保事项。
大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
联方提供的担保时,关联股东或者受 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
关联股东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 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
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 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
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可以豁免适用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
的规定。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和中期
报告中汇总披露前述担保。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五)项担
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
大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方提供的担保时,关联股东或者受
关联股东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
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
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
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 第五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
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 行召集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
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事会,同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
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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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
东大会的,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 东大会的,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
出股东大会通知及发布股东大会决 出股东大会通知及发布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 议公告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
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 明材料。
明材料。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
括以下内容: 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
期限; 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6 案; 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
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
东; 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
话号码。 话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