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6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实施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南海”)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从 3,368,294 股减少至 2,552,6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 6.64%减少至 5.03%。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09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公司股东深圳南海计划根据市场情况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043,212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公告披露 15 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2022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3 年 4 月 10 日),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014,404 股,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公告披露 3 个交
易日后的 6 个月内(2022 年 9 月 16 日至 2023 年 3 月 15 日),减持期间内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2,028,808 股,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公司股东深圳南海在 2022
年 9 月 16 日至 2022 年 9 月 27 日期间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
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 705,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39%,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南海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从 4,074,194 股减少至 3,368,2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 8.03%减少至 6.64%。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南海发来的《关于股份
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深圳南海在 2022 年 09 月 28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3 日期间
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815,632 股,占公司总股本 1.61%。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南海持有公司股份2,552,6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3%,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名称 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 10128 号南山软件
义务人基 注册地址 园东塔楼 805 室
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09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13 日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
(股) 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2022/10/11 人民币普通股 507,132 1.00%
权益变动 -2022/12/13
明细 大宗交易 2022/09/28- 人民币普通股 308,500 0.61%
2022/12/13
合计 / / 815,632 1.61%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本公告所有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368,294 6.64 2,552,662 5.03
深圳南海 其中:无限售条 3,232,919 6.37 2,417,287 4.76
件流通股股份
有限售条件流 135,375 0.27 135,375 0.27
通股股份
三、 其他情况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 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定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9 月 10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5、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承诺的情况;
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