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除段
匡哲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外,其他监事均出席现场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3.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
予日确定为 2021 年 10 月 27 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
日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0 月 27 日,授予价格为 44.67 元/股,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112 名激励
对象授予 28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