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
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点内容提示: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
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六b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
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研发大楼”变更为“改建公司已有场地”,实施地
点、实施主体不变。
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情况: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国六b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61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50.8744万股,发行价格为70.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969,949.6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07,189,683.51 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CDAA70685)。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因经营需要,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 47,000.00 45,361.80
2 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 26,500.00 25,576.33
项目
3 国六 b 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 16,090.18 16,090.18
发能力建设项目
4 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研发能 6,400.47 6,400.47
力建设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47,290.19
合计 145,990.65 140,718.97
三、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和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规划,结合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国六 b 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研发大楼变更为改建公司已有场地,实施地点、实施主体不变。变更实施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国六 b 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 实施方式 新建研发大楼 改建公司已有场地
发能力建设项目
基于以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调整,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进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对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即总投入金额维持不变,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对项目的工程建设费用、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等内部项目的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部投资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 目 调整前投资额 调整后投资额 变化额
1 建筑工程费 6,400.00 3,420.00 -2,980.00
2 设备购置费 7,584.00 7,584.00 -
3 安装工程费 379.20 378.30 -0.90
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258.34 1145.20 -113.14
5 预备费 468.65 375.85 -92.80
6 研发费用 0 3,185.93 3,185.93
投资合计 16,090.18 16,090.18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国六 b 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和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基于该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实施方式变更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事项。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自科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