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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石通:壹石通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0

壹石通:壹石通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4-028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约人民币3,611.68万元(含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后的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3.53%,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7月12日出具《关于同意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2号),同意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541,08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49元,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7515号),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5,431,406.6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5,919,082.9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9,512,323.69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66,927,323.69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额    预计募集资金投资额

      动力电池涂覆隔膜用勃姆石生产基地

 1    建设项目                              13,063.09          12,900.00

      电子通讯用功能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

 2    设项目                                10,035.50          10,035.50

      壹石通(合肥)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研

 3    发中心建设项目                        3,323.00            3,323.00

 4    营运及发展储备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36,421.59          36,258.50

  上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8,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7%。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2、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8,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7%。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3、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8,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公司在上述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均不存在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三、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 3,611.68 万元(含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后的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总额(含利息收入)为人民币 26,692.73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13.53%。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0 元,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对应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约人民币 3,611.68 万元(含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后的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约人民币 3,611.68 万元(含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后的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金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且公司已承诺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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