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4-010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不以股票股利的方式分红(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本次利润分配对应的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452.37万元,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6,571.84万元。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368.15万元。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态势、公司的盈利水平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重大资金支出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决议,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以截至2024年3月27日公司股份总数197,965,124.00股(已剔除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库存股1,810,066.00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现金分红权利)为基数计算,公司合计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9,796,512.4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以股票股利的方式分红(送红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证监会公告【2023】63号)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于2023年5月10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公司实际完成回购股份1,604,494股,对应使用资金总额5,999.78万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其中,在2023年度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总额为2,999.77万元,将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03.05%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对应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将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若后续对应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态势、公司的盈利水平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重大资金支出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态势、公司的盈利水平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重大资金支出情况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