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3-013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以股票股利的方式分红(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本次利润分配对应的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账面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4,689.41 万元,在依
法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
币 28,414.82 万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
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总数 199,094,008.00 股(已剔除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 681,182.00 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现金分红权利)为基数计算,公司合计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39,818,801.60 元(含
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以股票股利的方式分红(送红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4号)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2 年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81,182.00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53 万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对应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将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若后续对应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实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