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2-064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8,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7月12日出具《关于同意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2号),同意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541,08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49元,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7515号),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5,431,406.6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5,919,082.9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9,512,323.69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后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额 预计募 集资金投资额
1 动力电池涂覆隔膜用勃姆石生 13,063.09 12,900.00
产基地建设项目
2 电子通讯用功能粉体材料生产 10,035.50 10,035.50
基地建设项目
3 壹石通(合肥)先进无机非金属 3,323.00 3,323.00
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 营运及发展储备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36,421.59 36,258.50
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的部分款项;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严格按照有关的制度使用募集资金,部分募集资金已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8,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总额(含利息收入)为人民币 26,692.73 万元,
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8,000.00 万元,占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7%。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对应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8,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超募资金总额(含利息收入)为人民币 26,692.73 万元,
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8,00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7%,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 8,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金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