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2-059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5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或“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
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6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3、2022年6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肖成伟先生作为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就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6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2-046)。
5、2022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时,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21年11月30日至2022年5月3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查询确认,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自查期间,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2022年6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9)。
6、2022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调整事项合法有效,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人数及授予股份数量
截至首次授予日,公司有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失去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人数、授予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45人调整为142人;因离职而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原获授股份数量将直接作废失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00.20万股调整为299.50万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60.00万股不变,本次限制性股票总量由360.20万股调整为359.50万股。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调整结果
1、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142人
2、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99.50万股
3、调整后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60.00万股
4、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总量:359.50万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人数和授予股份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1、对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人数和授予股份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调整后的全体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截至首次授予日,公司有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失去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人数、授予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45人调整为142人;因离职而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原获授股份数将直接作废失效,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00.20万股调整为299.50万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60.00万股不变,本次限制性股票总量由360.20万股调整为359.50万股。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人数和授予股份数量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人数和授予股份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事项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45人调整为142人;因离职而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原获授股份数量将直接作废失效,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00.20万股调整为299.50万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60.00万股不变,本次限制性股票总量由360.20万股调整为359.50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人数和授予股份数量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认为:
1、公司本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激励计划调整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