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26 证券简称:拉普拉斯 公告编号:2026-009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方式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票期权
□其他
发行股份
股份来源 □回购股份
□其他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72个月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 4,982,101股(份)
票数量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 1.2292%
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是,预留数量996,420股(份);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预留 占本股权激励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比例
20%
□否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限制 3,985,681股(份)
性股票数量
激励对象数量 292人
激励对象数量占员工总数比例 12.23%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激励对象范围 核心技术或业务人员
外籍员工
其他,核心业务骨干
授予价格 33.56元/股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健全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 4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拟授出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 498.2101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532.6189 万股的 1.2292%。其中,首次授予398.5681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9833%,占本次授予总量的 80.00%;预留 99.642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458%,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总量的 20.00%。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
股票授予数量/归属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四、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 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二)激励对象人数/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292 人,约占公司员工总
数(截至 2025 年 12 月末公司员工总人数 2,388 人)的 12.23%,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2、核心业务骨干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必须经股东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权益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任职并已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3、以上激励对象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林佳继先生。林佳继先生作为公司的核心管理者,长期领导公司的总体战略部署和日常经营决策,对公司的战略布局、经营决策及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具有重要影响,对公司具有重大贡献。本激励计划将林佳继先生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4、以上激励对象中包括 1 名外籍员工,该员工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核心关键岗位人员,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发挥重要作用。通过本激励计划将更加促进公司核心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稳定,从而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5、以上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除实际控制人林佳继先生外,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述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6、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
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并依据公司后续实际发展情况而定。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获授的第 占本激励计 占本激励
二类限制 划授予第二 计划公告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 类限制性股 日股本总
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 额的比例
例
首次授予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林佳继 中国 董事长、总经理、 68.5000 13.75% 0.1690%
核心技术人员
刘群 中国 副董事长、副总经
2 理 30.5000 6.12% 0.0752%
张武 新加坡 副总经理、核心技
3 术人员 6.0000 1.20% 0.0148%
4 夏荣兵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6.0000 1.20% 0.0148%
董事会秘书
林依婷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5 财务负责人 6.0000 1.20% 0.0148%
庞爱锁 中国 董事、核心技术人
6 员 1.2000 0.24% 0.0030%
小计(6 人) 118.2000 23.72% 0.2916%
二、其他激励对象
1 核心业务骨干(286 人) 280.3681 56.28% 0.6917%
首次授予合计(292 人) 398.5681 80.00% 0.9833%
预留授予
预留授予部分 99.6420 20.00% 0.2458%
合计 498.2101 100.00% 1.2292%
注:1、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