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722 公司简称:同益中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 风险因素”。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同益中 688722 -
创板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 证券事务代表
表)
姓名 苏敏 潘超
电话 010-56710336 010-56710336
办公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景盛南 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景盛南
二街17号 二街17号
电子信箱 tyz@bjtyz.com tyz@bjtyz.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227,233,215.99 1,093,149,269.88 12.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077,389,318.39 1,000,840,546.55 7.65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282,331,481.42 155,201,396.59 81.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75,309,261.84 29,921,323.29 151.69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67,356,486.41 26,635,440.56 152.88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32,733,665.33 30,039,371.91 341.87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7.25 4.07 增加3.18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4 0.18 88.89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34 0.18 88.89
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4.96 5.03 减少0.07个百分点
入的比例(%)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5,42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 持股 持股 持有有限售 包含转融通 质押、标记或
质 比例 数量 条件的股份 借出股份的 冻结的股份
(%) 数量 限售股份数 数量
量
中国国投国际贸易有 国有法 37.36 83,940,000 83,940,000 83,940,000 无
限公司 人
国家产业投资基金有 国有法 16.81 37,770,000 37,770,000 37,770,000 无
限责任公司 人
上海产业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其他 3.66 8,220,000 8,220,000 8,220,000 无
伙)
发展产业投资基金 其他 3.66 8,220,000 8,220,000 8,220,000 无
(有限合伙)
湖南中启洞鉴私募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其他 3.28 7,360,000 7,360,000 7,360,000 无
限合伙)
华泰证券资管-招商
银行-华泰同益中家 其他 2.50 5,616,670 5,616,670 5,616,670 无
园 1 号科创板员工持
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 国有法 2.25 5,060,000 5,060,000 5,060,000 无
集团有限公司 人
河南晋财盛合股权投 其他 2.25 5,060,000 5,060,000 5,060,000 无
资基金(有限合伙)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 境内非
司 国有法 1.09 2,447,235 2,447,235 2,808,335 无
人
同益中(新泰)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其他 1.05 2,370,000 2,370,000 2,370,000 无
合伙)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1.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为上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
的说明 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持有其 17.07%的份额;2.
公司未知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属于一致
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不适用
股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