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22 证券简称:同益中 公告编号:2022-003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益
中”)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核发《关于同意北京同
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2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616.67 万股,发行价格为4.5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53,311,817.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8,434,585.2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4,877,231.7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10 月 12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41121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3,027.27 万元(含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净额人民币 102.55 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22,487.72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含置换预先投入金额〉 -
用于现金管理金额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净
102.55
额。
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276.16
发行费用增值税税额 160.84
募集资金余额 23,027.2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各方均按照规定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账号 2021 年 10 月 12 截至 2021 年 12
日初始存放金额 月 31 日余额
广发银行股份 9550880065270400198 17,505.26 16,222.29
有限公司北京 9550880065270400378 3,700.00 3,715.83
西单支行 9550880065270400468 3,076.00 3,089.16
合计 24,281.26 23,027.27
注:募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资金24,281.26万元与募集资金余额23,027.27万元存在差异,主要差异原因为部分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初始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时尚未支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根据《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投资于以下项目:
(1)年产 4,060 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产业化项目(二期);
(2)防弹无纬布及制品产业化项目;
(3)高性能纤维及先进复合材料技术研究中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还未进行相关支出。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增加股东回报率。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银行贷款的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北京同益中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同益中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2021 年度,同益中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同益中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同益中在 2021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2,487.7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变更 截至 截至期末累 项目可
项目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本年 期末 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 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 承诺投入 度投 累计 与承诺投入 入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否发生
分变 总额 资总额 金额(1) 入金 投入 金额的差额 (%)(4)=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重大变
更) 额 金额 (3)=(2)-(1) (2)/(1) 期 化
(2)
年产 4,060吨超
高分子量聚乙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