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21 证券简称:龙图光罩 公告编号:2024-004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
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图光罩”或“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9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7.5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743.7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397.5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346.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4年8月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4)第010053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1,743.75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397.5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346.25 万元,低于《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高端半导体芯片掩模版制造基地项目 66,942.07 55,000.00 53,346.25
2 高端半导体芯片掩模版研发中心项目 3,320.00 3,320.00 2,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000.00 8,000.00 -
合计 78,262.07 66,320.00 55,346.25
三、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的情况
为顺利推进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珠海市龙图光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龙图”)增资 10,000 万元用于高端半导体芯片掩模版制造基地项目及高端半导体芯片掩模版研发中心项目,增资的资金均来源于募集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珠海龙图注册资本将增加至 20,000 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同时,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珠海龙图提供 7,717.50 万元借款,根据项目实施需要逐步支付。前述借款不计息,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 3 年,借款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公司将就借款具体事宜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等。
四、本次增资和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珠海市龙图光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BYEFN791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叶小龙
成立日期 2022 年 8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珠海市高新区科新二路 130 号 6 栋
主要生产经营地 珠海市高新区科新二路 130 号 6 栋
营业期限 长期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
经营范围 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其他电子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其在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半导体芯片掩模版制造基地项目及高端半
业务板块中定位 导体芯片掩模版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目前未实际开展经营活
动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公司持有 100%股权
(二)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2024 年6 月 30 日/2024 上半年度
总资产 18,084.19 49,397.54
净资产 9,979.32 9,822.86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19.99 -156.46
注:1、2023 年度数据已作为合并报表范围的一部分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2024 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次增资和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珠海龙图进行增资和提供借款,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增资和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珠海龙图均已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审慎使用。公司、珠海龙图、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履行各自职责,确保募集资金按照各项规定以及募投项目计划得到合法有效、科学合理
的监督和使用。
七、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珠海龙图进行增资和提供借款。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珠海龙图进行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珠海龙图进行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龙图光罩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龙图光罩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