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4-045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8 月 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 899 号 公司 2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3
普通股股东人数 2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18,730,15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18,730,15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例(%) 68.690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8.6906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的总股本为 173,754,389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共计 906,648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计算相关比例时已扣除上述已回购股份。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建新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6 人,现场出席 6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现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王兴韬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18,686,997 99.9636 7,619 0.0064 35,540 0.0299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18,686,997 99.9636 9,619 0.0081 33,540 0.0282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18,686,997 99.9636 9,619 0.0081 33,540 0.0282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18,684,197 99.9613 9,619 0.0081 36,340 0.0306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5、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效表决权的比例 是否当选
(%)
5.01 补选王兴韬先生 118,459,438 99.7720 是
为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修订《公司 1,552, 97.2959 7,619 0.4774 35,54 2.2267
章程》并办理工 924 0
商变更的议案
2 关于修订《股东 1,552, 97.2959 9,619 0.6027 33,54 2.1014
会议事规则》的 924 0
议案
3 关于修订《董事 1,552, 97.2959 9,619 0.6027 33,54 2.1014
会议事规则》的 924 0
议案
4 关于修订《监事 1,550, 97.1205 9,619 0.6027 36,34 2.2768
会议事规则》的 124 0
议案
5 关于补选第五 1,325, 83.0386
届董事会非独 365
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3、4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3、4、5 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李晗、潘雨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