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二月
目 录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2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4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7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8议案三:关于修订《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10
议案四: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1
议案五: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2
议案六: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3
议案七: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
议案八: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5议案九: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6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及《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的或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咨询。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
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四、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回。
五、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七、公司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2 月 23 日(星期五)14:00
(二)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石珠路 288 号公司会议室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相结合的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2 月 23 日至 2024 年 2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 会议召集人: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新富先生
二、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宣讲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5、会议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2.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4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0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6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07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8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9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3 关于修订《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
划》的议案
4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6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7.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01 关于选举李新富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02 关于选举李国妹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03 关于选举陆海良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04 关于选举归一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05 关于选举闫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06 关于选举郭华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01 关于选举林秉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02 关于选举邹盛武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03 关于选举周鑫发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9.01 关于选举祝东敏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9.02 关于选举高志勇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6、针对大会审议议案,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7、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8、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9、复会,主持人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10、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1、签署会议文件;
12、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工作,拟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
基于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浙江省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石珠路288 号”变更为“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石珠路 278 号”(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进一步授权的其他人士全权办理与上述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注册地址及《公司章程》备案相关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2 月 8 日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下共有九个子议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非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审议并表决,具体如下:
2.0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