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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研股份: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中研股份: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716        证券简称:中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
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以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谢怀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强化公司治理,提升企业质效。在相关工作基础上,形成了《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依法履行董事会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有效开展了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运作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在相关工作基础上,形成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在相关工作基础上,形成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据此对在任独立董事安亚人、苏志勇和周佰成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
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安亚人、苏志勇和周佰成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具备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独立董事安亚人、苏志勇和周佰成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独立和诚信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公司独立董事安亚人、苏志勇和周佰成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制度》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和《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22,749,776.78 元。经董事会决议,结合当前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经营状况及战略规划等多重因素,公司决定以积极的方式展现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念、并回馈广大中小投资者,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规划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21,68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336,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 44.61%。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无需董事会、股东大会重新审议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独立董事支付人民币 6 万元/年(含税)的独立董事津贴维持不变,不向非独立董事支付董事津贴。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由其在公司领取其任职的职务薪酬,按照公司制度规定执行。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鉴于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与公司监事会《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合并后直接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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