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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研股份: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中研股份: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716        证券简称:中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
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

      投资金额: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保本型现
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利用率,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正常经营。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事项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以及因发行主体原因导致本金受损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及子公司在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及子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存在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亦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投资收益,将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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