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5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3 号)的批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11,073.3703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8 日止,本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11,073.3703 万股,每股发
行价格 11.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01,121,010.25 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49,575,891.94 元(保荐承销费(不含增值税)金额共 50,519,288.17 元,扣除前期已支付不含税金额 943,396.23 元后本次实际应扣除 49,575,891.94 元)后的募集资
金人民币 1,251,545,118.31 元。已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 汇 入 公 司 在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贵 阳 乌 当 支 行 开 立 的
23210001040018081 账号内。上述人民币 1,251,545,118.31 元,扣除公司除上述保荐承销费外的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5,383,850.94 元以及前期支付
的保荐费(不含增值税)943,396.2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35,217,871.14元。上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天运[2021]验字第 90061 号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081,107,406.12 元,其中以
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034,976,253.93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46,131,152.19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167,750,227.88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01,121,010.25
减:发行相关费用(不含税) 65,903,139.11
募集资金净额 1,235,217,871.14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包括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1,081,107,406.12
其中: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沙文二期) 511,025,507.92
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生产线建设(义龙二期) 200,081,898.20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00.00
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00
减:义龙二期募集资金节余转出 11,387.46
加: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含理财收益) 12,568,456.67
加:未置换的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1,082,693.65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167,750,227.88
说明:义龙二期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义龙二期项目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 11,387.46 元,系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
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和审批手续进行了严格要求,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210001040018081 1,251,545,118.31 18,722,453.92
贵阳乌当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210001040018073 149,027,773.96
贵阳乌当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02000929200230302 0
贵阳乌当支行
合计 1,251,545,118.31 167,750,227.88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理财专户余额为 0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6,131,152.19 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
金余额为 167,750,227.88 元,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3,521.79万元,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次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28.39%,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无。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8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23,521.7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613.1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8,110.7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