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2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7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 24.37%,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主要原
因为:(1)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公司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且资本投入力度将持续加强;(2)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流动资金需求将不断增长,公司需投入大量自有运营资金支持公司发展;(3)公司需留存一定比例的资金,保障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及面对市场的不可预知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
1,272,212,078.26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69,127,994.9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公司总股本442,934,81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0,054,36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比例为24.37%。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2022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72,212,078.26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69,127,994.95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10,054,36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4.37%,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新能源车市场需求持续快速增长,动力电池行业欣欣向荣,带动正极材料行业规模快速提升。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统计数据,2022年我国动力电池累计产量545.9GWh,同比增长148.5%。根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数据,2022年中国锂电正极材料市场出货量190万吨,同比增长68%,其中三元材料出货量64万吨,同比增长47%。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国家“双碳”战略的实施给新能源行业带来了重大发展机遇,为公司发展注入了新动能。2022年公司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领域持续稳定输出;同时在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取得突破性进展,报告期内累计出货数十吨,市场应用推广进展顺利,与国内头部电芯客户达成了全面深度的合作关系。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行业的快速增长,公司盈利能力也持续增长,为了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在项目建设、研发投入以及流动资金等方面需不断增加资金投入。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于2021年9月成功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所处行业目前属于快速成长期,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主要系:(1)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公司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且资本投入力度将持续加强;(2)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流动资金需求将不断增长,公司需投入大量自有运营资金支持公司发展;(3)公司需留存一定比例的资金,保障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及面对市场的不可预知性。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对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公司将继续运用到主营业务的发展中,积极推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支持业务的不断开拓,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盈利水平持续增长,努力让公司发展的成果“回报股东,惠及员工,贡献社会”。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