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01 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
工代表监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俞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任期为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2 月 19 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俞旭,男,本科学历,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6
年 7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公司前身浙江卓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商务专员;
2014 年 12 月至今,历任公司市场专员、采购经理助理、商务部副经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总经理秘书、综合管理中心副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俞旭先生通过杭州高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2,6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