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1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2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56.9343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109.8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030.6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079.18万元。截至2021年9月1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9月10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505号”的《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4,126.63万元;2022年度,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收益并扣除银行续费的净额为176.97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6,129.52万元,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余额为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129.52万元。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5,109.87
减:发行费用总额 5,030.69
减:已使用募集资金 14,126.63
加:利息收入净额 176.97
募集资金余额 6,129.52
项目 金额(万元)
减: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 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129.52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同时,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平海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北支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塘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号
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平海
8110801012102273645 46,991,193.62
支行
2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北支行 3301040160018333347 14,302,438.83
3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201000285580067 1.36
公司三塘支行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571908919210818 1,589.97
合计 61,295,223.78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4,126.6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11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或者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0,079.1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59.3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2020 年 9 月 10 日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
入募投项目建设,累计投入 1,194.27 万元,2021 年 11 月经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募集资金 1,194.27 万元置换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2021 年 9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使用募集资金 11,373.01 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建设;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使用募集资金 1,559.35 万元,以上合
计使用募集资金 14,126.63 万元。
是否已 截至期末累计
承诺投资 变更项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投入金额与承诺 截至期末投入进 项目达到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项目 目(含 承诺投资 投资总额 诺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的差额 度(%) 预定可使用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部分变 总额 (1) (2) (3)=(2)-(1) (4)=(2)/(1) 状态日期 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