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00 证券简称:东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平台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员工持股平台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昆山方方圆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方方圆圆”)持有公司 12,452,6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7%;昆山家悦家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家悦家悦”)持有公司 3,732,5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各年度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取得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持股平台员工的资金需求,方方圆圆、家悦家悦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方方圆圆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3,754,6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26%。家悦家悦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1,812,1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61%。方方圆圆、家悦家悦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不参与本次减持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不以任何形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昆山方方圆圆 IPO前取得:6,472,290股
5% 以 下 股
企业管理中心 12,452,686 4.17%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
东
(有限合伙) 5,980,396 股
昆山家悦家悦 IPO前取得:1,940,000股
5% 以 下 股
企业管理中心 3,732,560 1.25%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
东
(有限合伙) 1,792,56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昆山方方圆圆企业管 12,452,686 4.17% 公司实控人刘建波为方
理中心(有限合伙) 方圆圆执行事务合伙人
第一组 昆山家悦家悦企业管 3,732,560 1.25% 公司实控人刘建波为家
理中心(有限合伙) 悦家悦执行事务合伙人
合计 16,185,246 5.42% —
减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拟减持 拟减
计划减持 减持合理
股东名称 数量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股份来 持原
比例 价格区间
(股) 源 因
昆山方方 不超过: 不超过: 大宗交易减 2024/12/17 按市场价 IPO 前 资金
圆圆企业 3,754,67 1.26% 持,不超 ~ 格 取得 需求
管理中心 2 股 过: 2025/3/17
(有限合 3,754,672
伙) 股
昆山家悦 不超过: 不超过: 大宗交易减 2024/12/17 按市场价 IPO 前 资金
家悦企业 1,812,15 0.61% 持,不超 ~ 格 取得 需求
管理中心 8 股 过: 2025/3/17
(有限合 1,812,158
伙) 股
注:1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
延。2、本次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方方圆圆相关承诺如下:
(1)减持股份条件及股数
本机构将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公
开披露文件中载明的股份锁定承诺,在股份锁定期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本机构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两年内累计减持数量不
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本机构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50%(若公司进行权益
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机构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
应做相应调整)。
(2)减持股份价格
本机构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调整)。
(3)减持股份程序及方式
本机构在股份锁定期满后的股份减持程序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减持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本机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其他
本机构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如本机构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的,本机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本机构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机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无
特此公告。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