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00 证券简称:东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PCB 垂直连续电镀设备扩产(一期)项
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公司拟将“PCB 垂直连续
电镀设备扩产(一期)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PCB 垂直连续电镀设备扩产(一期)项目”结项。具体详情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5 号),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80 万股,发行价格为 9.4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34,628.8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223.8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9,404.99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日 6 月 10 日出具的 XYZH/2021GZAA70451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
者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已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PCB 垂直连续电镀设备扩产(一 30,398.00 15,000.00
期)项目
2 水平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 11,676.00 9,000.0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970.00 5,404.99
4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
合 计 57,044.00 29,404.99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水平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
经 2022 年 6 月 2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本次结项募投项目为:“PCB 垂直连续
电镀设备扩产(一期)项目”。截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除部分待付合同尾
款及保证金之外,该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一)本次结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为“PCB 垂直连续电镀设备扩产(一期)项目”,截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中信银行昆山支行 8112001013400606606 40.16
PCB 垂直连续电镀设备扩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
产(一期)项目 0706678851120100077895 5,052.94
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 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募集 利息收入扣除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手续费后净额
PCB 垂直连续电镀设备扩
15,000.00 10,479.17 572.27 5,093.10
产(一期)项目
注:1、募集资金预计剩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
有资金账户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2、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含待支付项目尾款和保证金,该部分支出将通过
自有资金支付。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PCB 垂直连续电镀设备扩产(一期)项目”已建设完毕,生产线能够稳
定生产,且达到项目预定要求,达到预定运行条件,可以结项。
2、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
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
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
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公司业务规模保持快速发展。“PCB 垂直连续电镀设备扩产(一期)项目”完成后,公司生产能力和规模进一步提升,极大的缓解了公司产能压力。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5,093.10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审
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PCB 垂直连续电镀设备扩产(一期)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PCB 垂直连续电镀设备扩产(一期)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现金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PCB 垂直连续电镀设备扩产(一期)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PCB 垂直连续电镀设备扩产(一期)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现金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PCB 垂直连续电镀设备扩产(一期)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PCB 垂直连续电镀设备扩产(一期)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定,将进一步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的现金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于《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所审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